欢迎来到信本商务,我们将会尽心为您服务!
咨询热线:15818709080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关于我们 > 信本学堂 > 私募基金牌照

私募基金备案新规

2021年5月,协会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2551只,较上月减少543只,环比下降17.55%;新备案规模996.88亿元,较上月增加5.83亿元,环比增长0.59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[3]1954只,占新备案基金数量的76.60%,新备案规模410.01亿元,环比下降17.76%;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9只,新备案规模460.32亿元,环比增长41.22%;创业投资基金298只,新备案规模126.54亿元,环比下降23.46%。
最近小编接到咨询私募基金备案新规的电话,下面就对私募基金备案新规做一个简单介绍,想要了解私募基金备案新规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。
2020年3月20日,基金业协会在未新增备案要求的前提下,梳理和固化现有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要求,按照不同基金类型,细化梳理形成证券类投资基金备案、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备案、基金重大变更和清算三套备案所需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材料清单》,要求管理人按照清单一次性提交备案材料。

募集合规是私募基金合规的关键。在私募基金设立过程中,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及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(试行)》的规定按照特定对象确认、风险测评、风险揭示、合格投资者承诺、签约、冷静期、回访确认等流程完整实施基金募集流程并保存全部底稿。

虽然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及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(试行)》为基金募集流程提供了模板文件,但文件模板仅能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。管理人应当参考模板适用于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测评的问题、评分细则和适当性管理制度,并根据《私募基金备案须知》及其更新文件对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及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(试行)》提供的模板进行更新,特别关注风险揭示书中的“特殊风险揭示”应当符合《私募基金备案须知》相关要求,基金募集文件也是私募基金备案最为核心的上传资料。

募集环节合规有赖于私募机构对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及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(试行)》正确理解、掌握和运用。两个规定衔接不明确、概念不统一等问题给私募机构合规募集带来极大挑战,建议私募机构在募集阶段把流程做足、细节做透,降低沟通成本、提高募集效率。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材料清单》强调,当募集机构与募集监督机构不是同一机构时,请上传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;当募集机构与募集监督机构为同一机构时,应提交防火墙制度及防范利益冲突制度。


 私募基金备案新规
私募基金备案新规
私募基金备案新规